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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700元 救灾有功免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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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1 11:42: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高三学生持刀抢劫 救灾有功免予起诉

    鉴于5方面原因,彭州检察院根据法律规定,对刚考上大学的当事人作出免予起诉的决定

    17岁的小军(化名)因为把同学一辆高档自行车弄丢了,为了找钱赔给同学,他持刀抢劫了700多元现金,因而被彭州警方刑拘。在“5·12”地震中,被取保候审的小军以志愿者身份抗震救灾,表现特别优秀。同时,小军今年高考又获得553分好成绩,被我省某高校录取。彭州检察院一旦对小军提起公诉,将改写小军的人生。

    彭州检察院检委会多次研究后,根据法律规定,最终给了他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昨日,当彭州检察院向小军宣读不予起诉决定书后,小军母子俩激动得抱头痛哭。
发表于 2008-8-31 13:4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是不懂,是什么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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