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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0 20: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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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通过询问受害人和现场勘查后发现:这3起抢劫案件地点相近、作案手法相同、作案人员体貌特征相似,遂决定串并侦查。经过数天的排查和走访,来自重庆涪陵的文某和来自湖北罗田的方某浮出了“水面”。经进一步的调查后得知,文某、方某2人从今年2月份开始即在天台城区一家饰品厂打工,案发后即不知去向。民警从厂方侧面了解到文某、方某2人酷爱上网的信息后,对2人经常出入的网吧等场所进行了布控。3月31日晚上,在天台城区的一家网吧内,刚刚进入网吧上网的文某、方某2人被民警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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