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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18日,国家环保总局首次公布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其中有明确规定医院病房、住宅卧室、宾馆客房等以休息睡眠为主、需要保证安静的房间,夜间(22:00至次日6:00)噪声不得超过30分贝,白天(6:00至22:00)不得超过40分贝。以居住、学校、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其室内噪声白天不得高于45分贝,夜间不得高于35分贝。
原帖由 江南雨√ 于 2008-10-4 22:39 发表 怎么测分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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