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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惨了,上网以来,第一次为一张照片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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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8 10:33: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河南省鹿邑县高集乡魏店村2006年12月1日发生一起嫉妒别人富有,放火烧残邻居孩子的重大杀人案.
  犯罪嫌疑人张参,女,35岁,和丈夫尚某结婚后,生下两女一男;受害人秦士业、段红霞两口和张参同村邻居,两家男人均在北京打工.秦士业从事装饰技术活,收入较高;尚某是力工,收入低.犯罪嫌疑人张参,看到秦家日子越过越好,吃、住、行、花都比自己强,特别秦士业的六岁儿子秦明河,聪明伶俐,漂亮标致,小学一年级都是头名.看看人家,比比自己,越想越气,越气越恼,越恼越恨.当日下午3点,她把小明河骗至家中,以诓吓其母为名,用绳子捆住其双手,待绑双脚时,小明河反抗不让,张参从柜中拿出棉花,塞住了小明河的嘴,不让他哭喊出声.随即他把小明河头朝下塞入自家事先掏好的麦秸垛洞中,然后点着火逃离现场.风吹火势,火越着越大.小明河的妈妈段红霞和村邻赶来救火时,听见麦秸垛内有小孩低闷的哭叫声,才把小明河救出来.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小明河苏醒过来,说出来了他大娘张参杀害他的经过.
  
  秦士业、段红霞两口倾家荡产,花了23万元,总算把孩子秦明河的生命救出来了,但是小明河落下了终身残疾:四肢烧掉了,连小鸡也没有了.尚家只拿出了一万元,便领着三个孩子逃之夭夭了.张参落入法网,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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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8 11:0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残忍....
发表于 2008-12-18 11: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嫉妒归嫉妒,拿小孩出气,真该千刀万剐
发表于 2008-12-18 11:51:4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的汗毛直竖!#kk13#
发表于 2008-12-18 11:53: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对待一个孩子,无法用语言来形容那个女人的行为,...毁了孩子的一生.
发表于 2008-12-18 11:56:5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惨啊
发表于 2008-12-18 12:3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劝大荆的朋友们最好别去认识河南人,那里的乡风级差,我去过的,做生意会被敲诈,当地人很会骂街,而且偷盗什么的很多,在外地有句话叫:“苏兄、美第、河南蛋”河南人是全国出名的不讲理,不是我戴有色眼镜看人,当然河南也有好人但绝对不多
发表于 2008-12-18 12:3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慘。~~
发表于 2008-12-18 12:51: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女人,天理不容,害这个孩子一生一世。
发表于 2008-12-18 12:5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可以这样的啊。孩子是无辜的啊。那个人怎么不将心比心啊!
人家有钱,你看到人家的笑但是你没看见人家的哭啊!自己没用能怪谁啊!
发表于 2008-12-18 12:5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恶  这样的女人毙了她是便宜了她
应该让她付出比这更重的痛才解恨
发表于 2008-12-18 13:3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宝贝 要坚强
发表于 2008-12-18 14:3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掺啊
发表于 2008-12-18 15: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东西啊还算是人吗
杀了复活活了再杀杀了复活活了再杀杀了复活活了再杀杀了复活活了再杀杀了复活活了再杀杀了复活活了再杀杀了复活活了再杀~~~~~~~~~~~~~~#dasi#把老考斯
发表于 2008-12-18 16: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可以判死刑,活活烧死她,让她体验活烧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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