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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住派出所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8-4 01:3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了找她,为了搞清楚是什么人带坏她,为了她……我从乐清包车来到温岭的娱乐场所找她……为了她被朋友笑……为了她我真的付出了很多……晚上要是在酒吧被我看到……没有一个跟你在一起的人能站着走出酒吧……今晚跟派出所的人喝完酒住在温岭派出所的寝室里……感觉很严肃又很亲戚……明早回乐清……
发表于 2011-8-4 07: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痴情的男人,现在能有多少像你这样的拿?
发表于 2011-8-4 07:51:35 | 显示全部楼层
白痴,
发表于 2011-8-4 07:5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的娃
发表于 2011-8-4 07:5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什么呀
发表于 2011-8-4 08:45:1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找到?
发表于 2011-8-4 09:0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兜兜 发表于 2011-8-4 07:26
痴情的男人,现在能有多少像你这样的拿?

大荆的后生 都这样地
发表于 2011-8-4 09:0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荆人啊
哎哎
真是好榜样
发表于 2011-8-4 09: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冲动是魔鬼
发表于 2011-8-4 09:3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一招致命 于 2011-8-4 09:41 编辑

楼主淡定,此女不合适做老婆;既然不是一家人,那就与你不相干,她吃香的,喝辣的,你 可以不用过问!

本人担心的是,此女在外头混不下去了,再找楼主,像鼻涕一样甩不出去,那确实是一个很大的麻烦!!

有些人,那确实图潇洒,但是作为一个家庭来说,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不老老实实做人,

结婚后,就是光教育孩子这一块,就把你脑袋搞大!!
发表于 2011-8-4 09:4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女如果娶进门,有可能后患无穷!

楼主三思!!
发表于 2011-8-4 09:5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名副其实
发表于 2011-8-4 09:5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喜欢也要看对方的品德,外貌是其次,我是这么觉得的。
发表于 2011-8-4 10:0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必要这样啊
 楼主| 发表于 2011-8-4 10: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漂游 发表于 2011-8-4 08:45
没找到?

11点的时候告诉我说她包车去乐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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