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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组成员 发表于 2012-8-5 19:32 同上
晨霜雨露 发表于 2012-8-5 19:46 看来楼主很需要体谅。但我一直觉得有句话很在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a62030313 发表于 2012-8-5 19:47 我没说我要被体谅,你后面那话不适合我
茫茫想 发表于 2012-8-5 20:00 那句杀伤力太大了
a62030313 发表于 2012-8-5 20:02 还是个女的说的,这杀伤力的确太大了
茫茫想 发表于 2012-8-5 20:06 是啊。。真的太大了。兄弟啊。。我建议你去搞辆布加迪的来,什么大荆女都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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