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会员注册
搜索

南门车站那的打架事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7-19 20:0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哪,好可怕!!!!!!!!!
发表于 2007-7-19 21:4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这样也可以出名
发表于 2007-7-20 00:0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晕,不是这样的,那个人是无辜的。他早上从家里出来,吃了早餐准备去他家的修理厂的,结果莫明其妙地被人砍了,原因是对方认错人了……相当之郁闷!!!
发表于 2007-7-20 01:2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哎。。。。下次你们找小姐后要记得付钱啊
人家也不容易啊 别在乎这么几块钱啊
要为维持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哦
发表于 2007-7-20 05:47:01 | 显示全部楼层
18楼的也太纯真了吧?
他那天住在华兴宾馆的,那天下午警察就到宾馆调查取证了.再说了,现在年轻人如果在家里睡的,会大清早五点半就起来去上班吗?
发表于 2007-7-20 09:4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知道啊 那  个被砍的是我朋友的一个兄弟家
发表于 2007-7-20 11: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oh
煞笔。。
以前去那买碟子。。
他儿子都看黄的。
菜鸟一只。。
被砍活该
发表于 2007-7-20 13: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也有啊,羞:sha:
发表于 2007-7-21 09: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那是哦!就是那小胖子!:chouyan: 家里人都好没面子哦
发表于 2007-7-21 10: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小胖子,是他哥哥
发表于 2007-7-21 13: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江湖传闻后续:三个人找小姐陪,陪完以后付300块钱,但是小姐一定要他们每人300,也就是900.他们不肯.后来发生了争执,也不知道钱到底给没给.后来小姐就找人来了.他倒霉被砍了.听说手指接不上了
发表于 2007-7-21 19: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别的就不多说了,由此可见,大荆医院这家所谓的"乐清市第N人民医院"竟然没有急诊服务?
要不然可能也不会接不上了
发表于 2007-7-21 22:42: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世道啊,这就是报应吧,有因就有果~~~~(因---果)
 楼主| 发表于 2007-7-22 05:0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子取齐果。。谁叫他嫖客在先的啊,
发表于 2007-7-22 10: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犯了行规了。。嫖娼不给钱。。。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会员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荆网|广告服务|版权声明|联系我们|手机版|荆网在线 ( 浙ICP备13001441号-6 )

GMT+8, 2026-7-18 11:03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