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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厕所产子,将其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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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09:42: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学生学校厕所产子 向便坑内冲水将其溺死

2012年10月31日07:45北京晨报 评论 215
  本文导读:19岁的北京某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杨某在宿舍卫生间产下一个男婴后将其溺死。近日,杨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公诉至北京市二中院。
  原标题:大学生厕所产子将其溺死
  晨报讯(记者 颜斐)19岁的北京某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杨某在宿舍卫生间产下一个男婴后将其溺死。近日,杨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公诉至北京市二中院。
  据公诉机关指控,杨某于2011年8月31日凌晨,于朝阳区某大学一女生宿舍卫生间内产下一男婴,后向便坑内冲水,将该男婴溺死。
  公诉机关认为,杨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北京晨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 09:42: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哎,,,不懂法
发表于 2012-11-1 09:57: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大学生呢,读书读“夸腾孔”里了
发表于 2012-11-1 10:07:36 | 显示全部楼层
男的就爽出事拍拍屁股走人,小姑娘就苦了。
发表于 2012-11-1 11: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杀死自己的孩子,最后还受到法律严惩。人愚蠢莫过于此
发表于 2012-11-1 12:0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悲剧啊
发表于 2012-11-1 12:57: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看而过                        
发表于 2012-11-1 21:0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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