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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男子组织初中在校生卖淫 获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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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5 15:2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新网丽水6月4日电(记者童静宜实习生胡丰盛通讯员沈伟晶)4日,记者从浙江松阳法院获悉,近日,温州男子徐某因组织初中生卖淫,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据法院通报,2012年6月,徐某想通过开泡脚店卖淫赚钱,经其联系,阙某和刘某得知能从中得到好处,便开始为徐某积极招募卖淫女。
  2012年暑假,双胞胎小月、小羽及她们的同学小芬(均为化名)等人想利用暑期外出打工挣钱。阙某和刘某利用小月等人的这一心理,以去KTV工作月薪在六七千到一万多为诱饵,诱骗其至徐某在合肥的卖淫窝点。徐某随即安排小月等人从事卖淫。
  直到六天后,小羽、小芬才被送回松阳,小月在十天后离开合肥回家。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的行为构成组织卖淫罪,被告人阙某、刘某协助徐某组织卖淫,其行为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依法判处徐某犯组织卖淫罪,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阙某犯协助组织卖淫罪,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判处刘某犯协助组织卖淫罪,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完)

发表于 2013-6-5 15:48: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看而过                  
发表于 2013-6-5 17: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10年少了
发表于 2013-6-5 20:40: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害人害己
发表于 2013-6-5 21: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禽兽
发表于 2013-6-5 22:30: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情全中国多得是,而且每天都会发生
发表于 2013-6-6 00:3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太不是人了
发表于 2013-6-6 11:30:41 | 显示全部楼层
货源不断哦
发表于 2013-6-6 13:28: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初中生。不错
发表于 2013-6-6 17:46: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小孩子干这种事好像不少啊,不过初中生还是小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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