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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隐患险酿大事故商家换车又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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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2 09: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消费者杨先生向雁荡市场监督管理所投诉,称其刚买来不到十天的电动车因质量问题发生交通事故,但赔偿问题却协商不下。

  4月20日,杨先生在雁荡一家店里购买了一辆价值3200元的电动车。4月29日,杨先生行至一下坡路段时,他发现车辆踏板处的螺丝已经松动,便想弯腰去拧紧,此时车辆偏离行驶方向,刹车不及,险些撞上前方的行人。情急之下,杨先生调转车头,撞上了旁边的绿化带,致双腿受伤,电动车损坏严重,所幸没有对其他行人造成伤害。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迅速前往该电动车经销店进行调解。经查,杨先生所购买的电动车的踏板处确实存在螺丝松动的现象。但店家认为这起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杨先生驾驶过程中操作不当造成的。在工作人员的多次协调下,日前厂商代表、店家与消费者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给杨先生更换了一辆新的电动车,并赔偿医药费500元。杨先生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时要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品牌产品,并检查生产厂址、产品合格证、三包证(包退、包换、包修)是否齐全。一旦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退换或保养维修,切不可驾驶有安全隐患的“病车”上路,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记者吴赉仪通讯员陈董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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