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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首次将肥胖者列为甲流重症高危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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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5 11:5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卫生部昨天发布《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其中首次将肥胖者列为甲流重症高危人群。专家提醒,肥胖者出现流感样症状后,应当给予高度重视,尽早进行甲流病毒核酸检测及其他必要检查。方案对如何加强重症病例的甄别和救治作出了重点描述,如持续高热3天以上;剧烈咳嗽,咳脓痰、血痰等。

  《方案》中明确,肥胖者感染甲流病毒后较易成为重症病例的高危人群,其中体重指数≥40危险度高,体重指数在30-39可能是高危因素。

  13日晚,海南省甲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该省发现一例甲流重症病例。这是海南省发现的首例甲流重症病例。
发表于 2009-10-15 12:0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哦,怕怕~
发表于 2009-10-15 12:43:21 | 显示全部楼层
2# loveto


怕怕?  #i21#
发表于 2009-10-15 12:44: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体重指数怎么算的
发表于 2009-10-16 09:2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飄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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