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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王敏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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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7 23:3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乐政干〔2009〕8号



乐清市人民政府

关于王敏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

王敏同志任乐清市教育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余若鹏同志任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郑义同志任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立中同志任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建海同志任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梁彬同志兼任的乐清市行政学校副校长职务。

根据浙组〔2003〕13号文件规定,王敏同志的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1年。





       二○○九年十月九日

主题词:人事  干部  任免  通知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市人武部,市法院,

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0月12日印发
发表于 2009-10-17 23:39:1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09-10-18 00: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要免了啊?
发表于 2009-10-18 00:57:58 | 显示全部楼层
飄過!~
发表于 2009-10-18 04:26:12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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