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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人员酒后驾车致1死1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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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2 09:47: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缙云县县城黄龙路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

  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逃逸,在逃窜数百米后撞上了路中间的绿化带,车主李益民弃车继续逃跑。

  11月18日上午,李益民到县交警大队投案,随后被刑拘。

  记者昨日致电缙云县人民法院证实,李益民系缙云法院工作人员,但不是公务员,负责材料送达。

  17日20时36分,李益民从一歌厅出来后,驾车经仙都大道驶入黄龙路,车辆行经黄龙路县行政中心对面路段时,与对向行走的行人碰撞,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

  车祸发生后,李益民驾车逃离现场。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李益民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交通肇事前,曾饮过酒,目前案件在进一步的侦查中。
发表于 2009-11-22 09:4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死罪难免
发表于 2009-11-22 09:56:50 | 显示全部楼层
知法犯法
发表于 2009-11-22 09:5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哎。。。。。。。。。。。怎么能这样咧。。。。。
发表于 2009-11-22 10:54: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人也能当公务员???
发表于 2009-11-22 11:0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判了吧
发表于 2009-11-23 03:5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叛死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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