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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落马高官之刘志华、王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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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8 19:4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abcabc 于 2009-12-18 19:50 编辑

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受贿终审被判死缓
25780762.jpg
1月21上午,就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受贿一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终审维持一审法院此前作出的死缓判决。




25780761.jpg 王益

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党委委员王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王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王益的上述行为严重违纪,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根据《中国**gongchandang**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监察部审议并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决定给予王益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案,已经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侦查和审查起诉,王益因涉嫌受贿罪已经于1月22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这也标志着王益案进入正式的司法程序。
发表于 2009-12-18 20: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
发表于 2009-12-18 21:25: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贪污的下场,村长们可得小心了
发表于 2009-12-18 23:52:4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09-12-20 11:0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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