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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岁青年网上发布制造炸药信息获刑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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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8 21:3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晨报讯(记者 颜斐) 21岁的冯某搜集炸药制造的信息并在网上发布。近日,冯某因犯传授犯罪方法罪被朝阳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
  冯某自行搜集涉及炸药制造的信息,经整理形成一个电子文档,命名为《恐怖分子手册》。2009年11月26日及今年4月19日,冯某先后两次在本市家中,使用“但它”的用户名,在某网文库栏目中发布《恐怖分子手册》电子文档,内容包括各种炸药、燃烧剂、汽油弹、炸弹、燃烧弹等的配方及制作方法。两个文档在网络上共被浏览2065次,下载116次。
  宣判后,朝阳法院向网络公司发送司法建议,建议其加大对网站栏目的巡查力度,及时清理违法有害信息。
发表于 2010-11-28 21:5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心裏變態?
发表于 2010-11-28 22:26:28 | 显示全部楼层
言论自由呢?
发表于 2010-11-28 23:51: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也犯法·······
发表于 2010-11-29 00: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这有什么好怕的 我还会造枪呢 学机械的 在自己去琢磨一下很简单的 自己在设计图纸 那就好咯 简单
发表于 2010-11-29 08: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美国,不用防盗门窗,并且可以私人拥有抢支,在中国的大型百货店里买菜刀要实名登记,在大型聚会时,如奥运亚运死博,连菜刀都卸下了,百货店不准卖了,哈,好玩不?
发表于 2010-11-29 10:30:03 | 显示全部楼层
设计而已。。
发表于 2010-11-29 10:4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我还没看到那文档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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