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人在外2010 发表于 2011-7-4 18:16 谢老幺,没什么人支持我,估计他们怕江南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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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霜雨露 发表于 2011-7-4 21:08 确实要保护环境啊
雨夜阑珊 发表于 2011-7-4 20:58 这种违法犯纪的事做了还在网上贴出来。
吃天光 发表于 2011-7-4 20:40 幸好我不吃溪鱼,也不会去抓,就偶尔钓一下
吕老幺 发表于 2011-7-4 18:46 继续支持
森林木 发表于 2011-7-5 12:01 那,不是有块告示牌,被承包给一个公司养鱼啊,所以不准捕
荆人在外2010 发表于 2011-7-6 13:16 本网漂移一直在电鱼,我们在这里呼吁一下漂移
江南雨√ 发表于 2011-7-7 07:55 不好意思,刚看到此贴。 晕了,没有在新溪电鱼的。。。都是去水库尾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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